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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须提供更多股东回报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5年第3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1月19日
过去有关部门管人管事管资产,还通过“影子计划”干预经营,从内到外层层管控,却未能有效建立起国企的激励约束机制

  文|范必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特邀研究员

  2010年,我同一批国企老总一起在新加坡参加培训。淡马锡一位高管介绍说,淡马锡收购企业后不派董事,而是由提名委员会提名一批独立董事组成董事会,由董事会决定高管人选和激励机制。这引起了学员们的巨大困惑。不派董事怎么体现淡马锡的所有权、决策权?如何保证公司经营方向符合淡马锡的要求?大家提了很多在中国不向国企派董事可能遇到的问题,这大概是那次培训中提问最多、碰撞最激烈的一课。最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淡马锡要的是股东回报,而不是公司经营的产品。请富有专业能力的社会贤达做董事,比淡马锡员工做董事更符合资本所有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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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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