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范必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特邀研究员
2010年,我同一批国企老总一起在新加坡参加培训。淡马锡一位高管介绍说,淡马锡收购企业后不派董事,而是由提名委员会提名一批独立董事组成董事会,由董事会决定高管人选和激励机制。这引起了学员们的巨大困惑。不派董事怎么体现淡马锡的所有权、决策权?如何保证公司经营方向符合淡马锡的要求?大家提了很多在中国不向国企派董事可能遇到的问题,这大概是那次培训中提问最多、碰撞最激烈的一课。最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淡马锡要的是股东回报,而不是公司经营的产品。请富有专业能力的社会贤达做董事,比淡马锡员工做董事更符合资本所有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