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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隐私权和被遗忘的权利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5年第33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8月24日
如何平衡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行业发展以及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这一难题需要政府部门在法律框架下尽早解决

  文|陶景洲
  美国德杰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从莱温斯基到毕福剑,从邮件被黑客窥视到snapchat的大规模泄密事件,在互联网可以把任何信息瞬间传遍全球的时代,个人隐私还有没有自由的空间?

  之前备受争议的百度Cookie隐私权纠纷一案,随着南京中院终审判决尘埃落定。法院认定用户的搜索历史不属于个人信息,然后据此认定“百度收集和利用南京网民朱女士的个人隐私进行商业活动侵犯其隐私权与事实不符”。 隐私与个人信息是否应同等对待?对网络用户个人信息的商业开发是否应被允许?网络用户又是否应享有“被遗忘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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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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