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丁锋
频繁暴露的局部风险与疾风骤雨般的股灾,将各方对现行金融分业监管体制缺乏有效协调的诟病推至顶点。2015年11月,中国最高层首次在《“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明确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方向为“统筹协调监管”,关于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讨论骤然升温。
目前为止,如何进行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大致可归结为三个方向:一是保持现有“一行三会”格局不变、在上面成立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二是简单合并“三会”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第三种方案介于两者之间,“央行+行为监管局”,即将“三会”的审慎监管职能并入中央银行,同时成立独立的行为监管局的模式,或是“央行+审慎监管局+行为监管局”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