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吴红毓然 于海荣 王晓霞 董兢
编者按:2015年新预算法实施以来,地方政府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正在建立。在地方融资平台受限之后,一些地方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隐性举债现象日益突出。2016年四季度以来,中央对地方债管理再度收紧,一系列政策陆续出台,希望能堵住地方举债漏洞。
在最近一轮的防风险中,地方政府隐性负债是重点之一。
2016年四季度开始,中央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逐步收紧,一系列政策相继出台:2016年1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88号文);作为落实措施,2016年12月财政部出台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南》(152号文);最新的动作是,5月3日财政部、发改委、司法部及“一行三会”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50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