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于海荣 程思炜
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也随之加码,这次发力的重点还是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9月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加快发行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出部署:除了重申今年限额内专项债券确保9月底前全部发行完毕,10月底前全部拨付到项目上,还呼应了市场需求,提出“按规定提前下达明年专项债部分新增额度,确保明年初即可使用见效”。
对提前下达的这部分新增额度,会议对其使用范围规定了正负面清单:重点支持投入交通、能源、生态环保、物流、民生、基础设施等具有一定收益领域的同时,也强调“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置换债务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