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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监管风暴|编辑荐读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21年第14期 出版日期 2021年04月12日
可以听文章啦!
被认定为新型烟草制品且参照卷烟监管,一句话框定了电子烟行业的制度“天花板”;但是否完全纳入烟草专卖专营体系,仍存模糊空间
文|财新周刊 沈欣悦
 

  电子烟监管的“靴子”终于落下。两年多来,令电子烟行业既恐惧又期盼的监管框架划定,一句不到30字的文件表述,不亚于带来一场行业“地震”。

  3月22日下午,国家工信部公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拟在附则中增加一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参照卷烟监管,意味着过去数年以科技为名,在资本、渠道、销售规模上狂飙突进的电子烟“一夜回到解放前”,或将类似传统烟草专卖管制,即对烟草制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这让原本火热的市场大为失望,追捧情绪急速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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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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