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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公开信息披露应成为推进国企改革的基石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21年第32期 出版日期 2021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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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论基础,实践上也完全可行
国有企业可否像上市公司一样建立公开信息披露制度?理论上是肯定的,实践当中是可行的。图/视觉中国

  文|尹晓冰
  公司财务、公司治理专家

  国企在中国有特殊的政治意义和功能目的,业已形成百万亿元资产存量,但如何通过国企改革改善国企的效率、优化国企的布局,才是主要目标。改革离不开公开、公平、公正与法治,基石和起点,就是在国企建立公开信息披露体制。

  监督落实不足,容易造成国企出现行政干预、内部人控制、去行政化迟缓、治理架构流于形式等一系列问题,造成低效投资、资金浪费、贪腐和利益输送以及债务风险失控等诸多恶果。从云铜中石油窝案,再到近期的昆钢窝案和易见股份百亿损失案,国企领导集体性贪腐和被周边老板围猎的案例层出不穷、屡见不鲜。目前,社会各方并没有像关注、剖析上市公司那样来关注、研究国企,也没有渠道和方法,来有效地监督国资工作和社会审计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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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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