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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地方预决算公开应注重走向透明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21年第38期 出版日期 2021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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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决算公开大都是只公布本级信息,缺少本地区财政决算整体信息,无法满足实现财政预决算透明的实质标准
财政部网站近日更新的2020年全国财政决算公开信息,在中央决算公开的基础上,增加了2020年全国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全国和地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等内容。公众可以较清楚地了解全国财政收支的整体情况。

  文|汪德华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预决算数据的公开透明,是保障公民对国家治理事务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按经合组织的总结,授权和财政问责功能居现代公共预算四大基本功能之首。而预决算公开是实现授权和财政问责的必备要件。缺少财政预决算的公开透明,公民对财政的监督无法推进。

  至少自十七大以来,中国在财政预决算公开方面已迈出更快步伐。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推动预决算的公开透明已经成为财税改革的重头戏。新预算法、党的十九大报告对预算制度目标的表述中, 公开透明都是基本要求之一。目前,国家关于预决算公开的法律法规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修订后的预算法较为细致地规定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具体要求。2020年公布的预算法实施条例也针对预算法中关于政府、部门预决算公开未明确的事宜,转移支付、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决算公开等细化了要求。2021年财政部还就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专门制定了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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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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