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证券资管底线论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5年第7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2月16日
去年9月的“郑州会议”针对资管业务提出的八条底线,基金业协会此次出台释义征求意见稿,使得资管业务的监管边界更加明晰
针对资管业务的一些风险事件,张育军在“郑州会议”上,首次提出要牢牢守住八条底线。白源/CFP
 

  文|财新周刊 刘彩萍

  近年来,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发展快速,投资范围大大拓宽的同时,业务特点、风险形式发生相应变化,风险违规事件不断发生。2月4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基金业协会)发布通知,就《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释义(2015版)》(以下称《释义》)向行业公开征求意见,对此前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提出的资管业务“八条底线”做出进一步解释。

  在本次《释义》中,监管层对非公平交易、内幕交易资金池操作、商业贿赂、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进行了比较细化的解释。但业内人士认为,其中仍不乏存在模棱两可、可钻空子之处。

  参考重要经济数据,推荐查阅财新数据通【CEIC库】

版面编辑:邱祺璞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