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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立观察】新经济离不开政府信息公开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7年第17期 出版日期 2017年05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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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济需要激发亿万民众的创新潜能,尤其是发挥企业家精神。政府信息公开有助于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树立稳定预期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获国务院通过已届十年,如今进入修订关键期。对此,公众热切关注,专家纷纷建言。搞好此次修订,是实现公民的知情权、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契机,也是新经济发展所急需。修订者应深刻洞察中国经济转型进程和趋势,推动以高新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代表的新产业在中国壮大发展。

  十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长足进步,体现在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率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公布趋于及时,政府部门和官员已渐渐认可信息公开为其应尽之责。然而,不足之处依然并不少见,如公民申请渠道不畅通、答复不及时、不规范,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范畴被随意解释,用来为难甚至拒绝申请者。这与当前经济转型、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极不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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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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