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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人生之最后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9年第35期 出版日期 2019年09月09日
苏东坡、弘一法师都是傲世独立的文豪和书法家,又都是佛弟子,俩人的人生之最后,一个“著力即差”,一个“悲欣交集”,都挺耐琢磨的

  文|杨葵
  作家、策展人

  1933年1月,正值农历腊月,弘一法师在厦门一间寺庙讲演,题目是“人生之最后”。讲演的内容,是依佛陀的教育如何看待人的死亡,以及一个人死亡的前前后后,眷属亲朋具体应该做什么、怎么做。

  讲演最后,弘一法师说:“残年将尽,不久即是腊月三十日,为一年最后。若未将钱财预备稳妥,则债主纷来,如何抵挡。吾人临命终时,乃是一生之腊月三十日,为人生最后,若未将往生资粮预备稳妥,必致手忙脚乱呼爷叫娘,多生恶业一齐现前,如何摆脱。临终虽恃他人助念,诸事如法,但自己亦须平日修持,乃可临终自在。奉劝诸仁者,总要及早预备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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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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