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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保护个人信息不只是一场利害权衡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20年第1期 出版日期 2020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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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大数据收集与个人信息权益保护的关系,首先是个是非曲直的问题、合法与非法的问题

  App违法违规收集用户个人信息之势有望收敛。近日,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布文件,明确了六类违法违规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的认定方法。其中,“违反必要原则,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和“未经同意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格外令人深恶痛绝。出台这一文件,是落实《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具体步骤,也可视作过去一年专项治理的经验总结,其更深广的背景则是迅猛发展的数字经济。

  数字经济的发展与个人信息保护本不应是非此即彼的选择。然而,无论是传统产业的兴衰,还是近年来经济新业态的迭代,许多教训在提醒我们,发展与规范极易顾此失彼。大数据是数字经济的“粮食”,而数字经济则被看作中国经济实现弯道超车的良机。全球首屈一指的市场规模是中国发展数字经济的天然优势。然而,数字经济与信息数据保护之间冲突已日益突显。个人信息保护基本规范缺位,监管执行无力且迟缓,平台侵权频发,诸多难题倘若不能尽快破解,最终必然拖累数字经济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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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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