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18年,能源法立法终得告竣。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该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煤炭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单行法已经颁行。作为基础性、统领性的法律,此次能源法通过,不仅进一步补充完善了该领域的法律体系,更重要的是为能源安全、转型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促进高质量发展。
这部法律内容十分丰富。其对能源市场相当重视,令人印象深刻。总则部分便明确提出,国家加快建立主体多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效的能源市场体系,依法规范能源市场秩序,平等保护能源市场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它将“能源市场体系”列为专章,并在该章开首明确规定:“国家推动能源领域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依法加强对能源领域自然垄断性业务的监管和调控,支持各类经营主体依法按照市场规则公平参与能源领域竞争性业务。”能源市场化改革属于“难啃的硬骨头”之一,应抓住立法的难得契机,深化能源市场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