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佳佳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家事律师
这是我作为律师办理的第一个婚姻案件。客户是位女士,后来我们成了朋友,我叫她黄姐。黄姐在事业单位工作,相夫教子,生活简单而平静,直到有一天她发现老公出轨了。还没从致命打击的痛苦中缓过来,又接到法院的通知,她被老公起诉离婚,而且几乎是要让她净身出户,来找我时她无助又愤怒。
为什么男方敢明目张胆地让黄姐净身出户呢?因为黄姐犯了致命的错误——婚前共同出资买的房产,却只登记在了男方一个人名下,离婚时男方完全否定双方共同出资的事实,声称房产全部是他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