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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政策性金融债在“稳投资”中的作用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5年第20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5月25日
近20年来,银行业中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分离的改革任务不仅没有完成,甚至出现了一些倒退

  文|范必
  专栏作家

  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中国还没有政策性银行,大量用款周期较长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项目,由工农中建四家专业银行提供贷款。这些贷款大多是有关部门指定的项目贷款,银行一定程度上成了财政的“提款机”。那时就已出现了短存长贷、期限错配的现象。在1994年银行体制改革中,将银行的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分离,组建了三家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依托国家信用发行政策性金融债进行融资,截至2014年10月,中国累计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16.78万亿元,存量债券9.63万亿元,在整个债券市场上占27.66%,是发行规模仅次于国债、存量规模最大的券种。这些债券主要用于“两基一支”(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城镇化、民生(棚改、三农或小微企业)、“走出去”等方向,成为政策性投资中长期资金的重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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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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