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刀尔登
诗人
《论语·子罕》章4: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上回说了“毋意”,这回说说“毋必”。
文本上,毋必的歧解很小。朱子解“必”为“期必”,使了个小心眼儿,但意思相去实不远。一般认为,“必”即是认为事情之出没,必将符合自己的想法,绝无意外。郑玄注《仪礼》说“礼不必,事虽知,犹问之,重慎也”,正是这个意思。
实际上,求“必”是我们的理性最主要的工作方式(如果不是惟一方式)。数学的建立,验证着我们在这一方面所能达到的成就。科学则是理性运用的最好范例,通过自身约束,不去宣称什么超越一切的真理,而是设定条件,接受验证,一点点积攒对真实世界的可信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