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蒙冤20年后,周远终获无罪。冤情可以昭雪,名誉能够恢复,但失去的人生永不再来,案件造成的恶果和恶劣影响,不会随着法槌的落下而彻底终结。
制度设计要以“性恶论”为前提,但在制度反思的时候,却应以“性善论”为思考起点。我们相信,办案人员是不会主动制造一起冤案的,也正是基于这一认识,我们才更应该反思:究竟是什么因素最终酿成了冤案?是什么原因让好人最终办成了坏事?我们有必要审视此案暴露出的刑事审判中的诸多问题,解剖根由,总结教训,鉴往知来。
两种“留有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