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单玉晓
吴勤良(化名)被“捆住”手脚,觉得快要“窒息”了,可始终想不通自己做错了什么。
今年“五一”过后,他打算带女儿回东北老家,但折腾三天也没订上机票,航空公司后来告知他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了,不能坐飞机。吴勤良听罢颇为恼火,猜测可能和输掉的官司有关。他上网查询方知,北京第四中级法院(下称北京四中院)4月中旬发了执行令,吴勤良担任法人代表的公司未及时偿还该院判决的债务,因此对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公司和他本人不能实施高消费,包括不能坐飞机、高铁、软卧,不能买房,不能住星级酒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