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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财新周刊》2018年第37期)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8年第37期 出版日期 2018年09月17日
可以听文章啦!

  北京读者 石毅:

  9月11日,广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提出共有产权房十年后可转为商品房,此举将对共有产权房市场带来哪些影响?

  本刊产业新闻部:

  在广东,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满十年后,承购人可一次性买下其余政府产权份额,取得完整产权。这一方案意味着共有产权房可变身为商品房,实现“外循环”。

  共有产权住房制度是各地政府构建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一大举措。如在北京,共有产权住房全盘“内循环”,承购人买房满五年后可转让产权份额,但政府持有份额永不退出,共有产权住房无法转化为商品房。开辟“外循环”通道,是广东与北京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最大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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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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