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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以自贸区建设推动地方“竞争性开放”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9年第34期 出版日期 2019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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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因地制宜发挥比较优势,更要着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

  中国自贸区建设继续“扩围”。日前,国务院决定,在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六个省份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至此,中国自贸区达到18个,实现沿海省份全覆盖,并首次在沿边地区布局。六年间,自贸区从一枝独秀到多处开花。伴随着各地“竞争性发展”,“竞争性开放”有望为中国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各个自贸区及其所在地区应当因地制宜,发挥比较优势,尤其要着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

  2013年9月,中国首个自贸区在上海设立。随后,自贸区建设经历多波次扩容,被简称为“1+3+7+1+6”。围绕投资、贸易、金融、事中事后监管等问题,此番《国务院关于印发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对新设自贸区提出了各具特色的改革试点任务。显然,此举意在鼓励“竞争性开放”。这既是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必然结果,也是各地在探索对外开放过程中提高自主性、能动性的内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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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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