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蒋金晗
律师
近期台风和暴雨引发的华北洪水肆虐,加上为了保护下游大城市启用多处蓄滞洪区,给当地百姓造成严重损失。在现代法治社会,不能只简单用“天灾”“不可抗力”等说法让百姓“自认倒霉”,而是应该方方面面尽可能对遭灾受损的民众做出合理补偿,帮助他们尽快重建和恢复正常生活。
面对洪水这样的天灾造成的损失,灾民们能以什么为依据,通过什么渠道,获得政府与相关组织的救济和补偿呢?
当大规模灾害发生时,一般国家的政府会向受灾地区提供紧急援助资金,在灾后重建工作中,地方政府也会提供各种救济和补偿措施,如无息贷款、住房援助、业务复兴计划等。也有一些国家,政府通常通过地方自治体提供灾害救助和补偿,以帮助受灾地区恢复经济与民生。在中国,政府也会通过救灾资金、政策贷款和税收减免等方式提供救济和支持,并且有相关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