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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有关12个省份推迟或停建部分基建项目的消息,引发市场密切关注。这一消息的源头是国务院办公厅在2023年底发文,要求12个重点省份从2024年起分类加强政府投资,划出严控新增项目、支持保障项目、停缓在建项目等具体领域。这些省份皆为债务高风险省份,包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重庆、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秉持“有保有压”原则,直接从调整建设项目入手,对于遏制地方债新增势头,化解财政风险,可收立竿见影之效。
我们期待,地方债治理能够带动新一轮体制变革,以进一步理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推动生产建设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型。显然,这些都应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土地财政,叠加国内官员的GDP考核机制是地方债务膨胀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我国的财政收入格局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及个人所得税占据了税收收入的70%,其中消费税是中央全额,剩下的三种,中央分配大头,地方分配少数。更别说中央财政还有发债权可以扩大收入。而大量财政支出却又在地方。这样的态势使得地方过于依赖土地出让金作为收入来源。而土地出让金可以看做一种税收,只不过这种税收相当于把今后70年的税在当下一次性收取。地方主政官员任期短则2/3年,长不过10年,在GDP考核及扩张财政短期收入的激励下有很强的冲动把这未来70年的税收尽快花掉,而不顾下一届政府的财政健康影响。
在大一统体系下,地方政府无法与中央政府对话,无法保护作为一个行动主体的权利,整个体制的问题难以获得动态调整和解决,只能在大一统的高压中持续偏离,直到无法维系。
中央还要考虑艰苦地区的转移支付,所以拿走了大头
所以,根本原因还是央地责权不对等,不得已让地方举债。
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一死就放。。。
搞盲目的基建投资意义不大,不如提振消费….
没有写到深层次的问题。地方债的问题之所以愈演愈烈,本质是权力的监督问题,本质是政治体制的问题,只有随意上大项目,大搞基建,官员才能寻租,权力才能更快的变现。
写得好,必须标本皆治
改变政绩挂钩GDP,改成和常住人口收入/物价水平挂钩
写的好!
现行体制下,省市县乡越往下财政越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