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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在德国,谁去墓园种鲜花?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25年11月03日第42期
“我死我做主”的呼声也延伸到殡葬的自主性上。从自家客厅、院落到有个人情感记忆的河流、群山或公墓,公民获得了实现个人意愿的选择权
当地时间2025年4月13日,德国巴登-符腾堡州格宁根(茨特林根区)墓地里的木制十字架屹立在墓前。图:视觉中国

  文|王竞
  作家

  我的朋友住在德国中部的莱茵兰-普法尔茨州(莱法州),宅子虽旧,但坐拥几亩山林。正因这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他们家起心动念,三次把亲人的骨灰偷运回家下葬。头两次是公婆过世,骨灰先寄往荷兰,再从荷兰带回两棵与骨灰共土的树苗种在山林上;第三次是她先生去世,她通过殡葬公司申请在国外海葬,葬礼后就悄悄把骨灰抱回家了。她认为,这大概率只是在纸上走了个程序,先生并没有在离世后真的出国又折返。

  为什么要如此折腾呢?在中国,亲人的骨灰可以名正言顺带回家。在美国,殡葬也属于个人行为。德国则不然。尽管殡葬法由各州自行制定,但都十分保守。德国16个州一致认为,人的死亡不只是一家之事,更是国家须用法律规范的社会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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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肖子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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