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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土地怪象

2017年01月20日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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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模低价收地-运作指标-高价售地,三强集团以此模式鲸吞京畿香河的巨额土地红利,以租代征、违规开发亦相伴相生
news 2014年10月23日,河北香河开发商私自更改小区规划设计引发业主抗议,纷纷自发集中在售楼处门前维权讨说法。
《财新周刊》 文|财新记者 于宁 赵复多 黄荣 侯雯 汪苏 实习记者 周宇诗 李雪

垄断公用事业

  走在香河县城内,稍微熟悉三强集团的人随意就能在街头指出它的各类生意。“地是三强集团的,水、气、热是三强集团的。”在一些民众口中,香河县被戏称为“三强县”。

  三强集团究竟是如何一步步进入公用事业的?

  公开资料显示,2000年,三强集团建起香河迎宾路供热站,并于一年后开建设香河县城集中供热二期工程,开始涉足公用事业。

  2002年,三强集团与县政府签订协议,将香河县自来水公司纳入麾下,王尚新担任法人代表。随后三强水厂建成,获权独家向城区供水,就此垄断了本地自来水供应。

  到了2006年,香河首家污水处理厂三强污水处理厂建成。该项目因王尚新主动提议“加强污水治理的建议”而起,被政府部门采纳后,再由政府责成三强集团负责筹建。

  三强集团曾在公开资料中声称,供水系统由其自行筹款1亿多元建设。但根据香河县历年《政府工作报告》,2003年至2006年,该县投入4亿多元建设和改善城区供热、供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

  同在2006年,香河县三强热力有限公司成立,与归属政府的县热力公司各负责县内一半区域的供热。

  2011年,三强集团与廊坊市德晟石油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合资成立香河新晟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并在2012年建立三强燃气有限公司。自此,三强集团集水、热、气经营于一身。

  财新记者在2011年的调查中发现,三强集团实际掌控了一些本属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力。香河县水务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曾对财新记者承认了这一事实:三强水厂有三个“执法队”,负责“供水监察”,“执法”人员配有执法服装,他们的任务之一,就是要求香河的工厂和居民必须使用三强集团供应的自来水。

  为何三强集团在垄断公用事业之时,能直接掌控部分执法权力,化身“二政府”?对此质疑,香河县委宣传部的一位干部曾于2011年向财新记者承认确实存在问题,表示未来会有所改变。但财新记者近期实地走访发现,五年过去了,上述现象仍然如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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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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