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找乐子,以苦为乐,至乐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4年第26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7月07日
德行者伴万物之欣欣生长,在他生存的根底上通于生生之大乐,是为至乐
 

  文|陈嘉映
  首都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 

  我们追求这个那个,有时追求的过程就带着快乐,有时追求到手得到快乐,这些都不等于我们在追求快乐。然而,我们似乎也不能否认,有些活动所追求的是快乐本身,就在“找乐子”。去做的具体是什么无所谓,只要快活就好。詹姆斯区分“快乐的行为”和“追求快乐的行为”,嗑药、买春、溺乐,都属后面这一类。

  “快乐的行为”,所为之事是核心,快乐内融在行为中;“追求快乐的行为”,快乐成为目的,其他种种,都是求乐的手段。不妨比较一下买春和情人间的欢爱。买春的人跟谁做无所谓,只要能带来快感就行,自不妨说,求快乐就是他的目的,卖春女只是他达到目的之手段。情人间的欢爱却不能用手段/目的来分析,这一份快乐和这一个情人融为一体,两情相悦,自然而然缱绻难分。缱绻之际涌来多少快乐,我们不得而知,但那快乐自然涌来,不是他们所求的目的,拥在怀里的情人,更不是达到目的之手段。贤者说,这才是真快乐。智者说,不花钱的性是最好的性。

[《财新周刊》印刷版,按此优惠订阅全年按此收藏单期,随时起刊,免费快递。]

版面编辑:黄玉婷
推广

视听推荐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