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庞春
华南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
与独享相反的共享(或分享)模式,是当今经济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出现于各类行业,如租车拼车、商旅住宿、饮食配销、仓储物流、礼物饰品、教育培训、家政看护、保健卫生、技术维护、金融投资等。
然而,笔者注意到,人们往往是从消费的角度,来讨论协同(或联合)使用“共享物”的经济问题,例如从租客角度谈房屋合租、从乘客角度谈打的拼车。共享实质上是一种超越亲情和友情的“非排他性”“非独占性”的经济行为,它不仅涉及消费方面的活动,也涉及生产和交易方面的活动。例如,东京和香港的一些写字间,白天是商贸公司的办公室,傍晚之后它又是会计事务所或其他公司租用的工作场所;再如,e-Bay为不同的买家和卖家提供商品搜索服务,从而促成种类繁多、数量巨大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