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芫
作家
陪儿子学美国历史,发现了个有趣的现象:在那些推动历史进步的案件中,往往是当初输了官司的人更容易被历史记住。
第一个例子与黑人有关。1955年12月1日,在种族隔离的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的一辆公车上,司机要求黑人妇女罗莎·帕克斯(Rosa Parks)将她的座位让给一名白人乘客,帕克斯拒绝了。司机叫来警察将她逮捕。因行为不检而被罚款10美元后,帕克斯不服,向联邦法院提起上诉。
帕克斯的遭遇激发了黑人社区广泛的同情,他们发起了罢乘公车运动,严重打击了公交公司。然而,帕克斯的上诉被法院有意无意地拖延。担心罢乘无法持续,民权运动人士开始重新考虑法律策略。他们又找到几名黑人女性,说服她们做原告,于是就有了“布劳德诉盖尔案”(Browder v. Gayle,布劳德是原告之一,盖尔是蒙哥马利市长)。这个案子直接递到了联邦法院。1956年11月,联邦法院判决在公交车上实行种族隔离违宪,实现了现代非裔美国人平权运动的重大突破。不过,赢了官司的布劳德,如今几乎无人记得,反倒是输了官司的帕克斯成为反种族隔离的标志人物。